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7月28日至8月11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下同),按照系统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7月28日 -8月2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打印及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北京地区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8月3日-4日 9:00-12:00 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甲1号 电话:84296061、84296062
8月5日-11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0月13日至1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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