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照片;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30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我市各区县和市直医疗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2月1日。各单位收集资料统一上报到遂宁市医管中心(西山北路603号,电话:265582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船山区卫计局 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1月26日
蓬溪县卫计局 市中心医院:2016年1月27日
大英县卫计局:2016年1月28日
安居区卫计局 市中医院:2016年1月29日
射洪县卫计局 :2016年2月1日
其它医疗卫生机构考生可在1月16日—2月4日内直接到市医管中心现场审核。
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第一条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请各区县卫计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上报资料时务必将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生单独统计并整理名单,以便于基层专用报名账号的输入和省定标准分类数据统计。从今年开始,未使用基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专用编码的,一律不再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三)现场确认办法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张。区县考生还需加盖区县人社局公章,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执业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之间的考生)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凡持2002年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凭考生和所有持中专文凭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如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生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必须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6.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责任编辑:刀刀